扎兰屯市刘春锇律师手机号微信号同步13947062433 咨询收费100元1998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工作20多年,不仅具有国家级律师证,还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证,国家级科技咨询师证,精通业... 详细>>
律师姓名:刘春锇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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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业证号:11507201511993288
执业律所:内蒙古扎兰屯市春锇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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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事件回放
2013年以来,因陆续被曝社会关系复杂、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等,“气功大师”气功大师一直被社会关注。
2016年11月11日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气功大师犯非法拘禁罪、诈骗罪、非法持有枪支罪、行贿罪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认为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2017年1月10日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因气功大师患有严重疾病,无法出庭,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0日决定对气功大师取保候审,同月12日裁定对气功大师中止审理,对其他被告人继续审理。
2017年2月10日气功大师因患ANCA相关性血管炎、自身免疫性周围神经炎,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,经抢救无效在医院死亡。
二、气功大师死亡,还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吗?
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,被告人死亡的应该裁定终止审理,随着气功大师的死亡,对气功大师的刑事罪名就不会追究了。
气功大师的死亡将引发两个法定程序,一个是对气功大师的起诉终止审理,另一个是检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启动没收违法所得程序,由检方向法院提出申请,法院进行审查后启动程序,出具裁定文书,属于非法所得或者涉案财产的予以没收。
值得一提的是,气功大师死前在侦查机关的口供依然有效,因为在共同犯罪里他的口供实际上是对犯罪的交代,对涉及违法所得和涉案财产的口供也会有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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